运单的作用是什么?
运单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运输事宜的“一次性’’书面契约。是货物运输及运输代理的合同凭证,也是运输经营者接受货物并在运输期间负责保管和据以交付的凭据。
其内列明托运货物的名称、包装、各项费用和金额、起运和到达港站、发货人与收货人、承运和达到日期及其他有关货物运输的事项。
托运人托运货物时,必须按规定填写运单,有特殊运输要求的应在运单的备注栏中签注,经托运人或承运人签认后,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航空运单是发货人与航空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与海运提单不同,航空运单不仅证明航空运输合同的存在,而且航空运单本身就是发货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之间缔结的货物运输合同,在双方共同签署后产生效力,成为签署承运合同的书面证据,并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运单上所记载的收货人后失效。
航空运单怎么看是哪个代理的货?
航空运单随货同行,证明了货物的身份。运单上载有有关该票货物发送、转运、交付的事项,承运人会据此对货物的运输做出相应安排。
航空运单的正本一式三份,每份都印有背面条款,其中一份交发货人,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接收货物的依据;第二份由承运人留存,作为记账凭证;最后一份随货同行,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时作为核收货物的依据。
航空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吗?
不是的。航空运单(Airway Bill, AWB)并不直接代表货物的所有权。航空运单的主要作用包括:
1. 运输合同:航空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它记录了货物运输的条款和条件。
2. 货物收据:航空运单也是承运人收到并承诺运输货物的凭证,承运人会在运单上记录货物的描述、数量和重量等信息。
3. 运费账单:航空运单通常用于核收运费,运单上会详细列出发货人和收货人应支付的费用。
4. 报关单证:在国际贸易中,航空运单是货物进出口报关的重要单证之一。
虽然航空运单不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但它可以作为承运人接收和运输货物的证据。在某些情况下,航空运单可以作为处理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依据。然而,如果要代表货物所有权进行转让或质押,通常需要使用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B/L),因为海运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可以转让以证明货物的所有权。
承运货物收据和运输单据一样吗?
1)航空运单(Airway Bill)和铁路运单(Railway Bill),都是托运人(shipper)和
承运人
(carrier)之间订立的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同时也是货物运输的凭证(收据)。2)航空运单和铁路运单,都具有“运输契约”和“货物收据”的特征。什么“运输契约”?即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货物运输合同;什么“货物收据”?即承运人收到托运人的货物并进行运输的收据(凭证)。
3)而海运
提单
,则是承运人(船公司)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接收货物的收据,运输契约的证明和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是海运提单的三大作用,海运提单具有流通性,具备一定条件时可以转让。4)航空运单叫airway bill(
AWB
),铁路运单叫Railway Bill(RWB),而海运提单叫Bill of Lading(B/L)。可能有人也把航空运单叫做航空提单,把铁路运单叫做铁路提单,其实,AWB和RWB不应该叫提单。因为严格来说,提单是海运特有的,只有海运的才能叫提单。因为提单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物权凭证”功能。“运输契约”和“货物收据”是航空运单、铁路运单和海运提单都具有的,但“物权凭证”是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特有的。所以,空运和铁运的只能叫运单,不能称之为提单,海运的才能叫提单。总之,是否具备物权凭证,是否可以转让,是“运单”(空运&铁运)和“提单”(海运)的本质区别。也就是说,“运单”和“提单”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5)当然,海运单据不仅只有提单(B/L),还一种叫做
海运单
(Seaway Bill,SWB)的。海运单是证明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货物收据功能)和承运人保证把货物交付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运输单证,同时也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海运单与海运提单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性质上有根本区别——两者都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契约证明”的功能,但海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不能转让。由此可见,海运单的性质和海运提单有根本区别,但是跟航空运单、铁路运单却非常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