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
发 文 号:鲁安监发[2011]124号
发布单位:山东省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1-08-08
实施日期:2011-08-0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根据《***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1]13号)等文件和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二、***安全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评审实行企业自评、外部评审的方式。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评审标准和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评结束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外部评审由安监部门确定的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实施,评审单位应当在认定的评审范围内从事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
第四条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由省安监局审核公告;***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监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监部门)审核公告。
第二章安全标准化评审程序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
第六条企业自评达到安全标准化相应等级标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市级安监部门同意后,向省安监局提出申请;
申请安全标准化***企业的,经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市级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第七条省、市安监部门接到企业评级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由评审单位组织进行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有关安监部门和申请企业,并说明原因。
没有相应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的行业……
食品安全标准化指的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 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化是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以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这些标准和规范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贮存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旨在确保食品不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同时也要保证其营养成分和口感等方面的要求。
食品安全标准化通常由***制定,也可以由行业组织或者企业自行制定。目前,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并且在国际上也有一些通用的标准和规范,如ISO 22000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系统等。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化,可以提高食品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预防和控制食品污染和疾病传播,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标准化是哪个部门发的?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也要到安监总局网上申报,待现场评审、然后按级审核、批准后,才能颁发。不过***其评审单位的组织是由区县级安监局负责安排的。二级则有省直辖市级安监局(或委托安全生产协会)负责安排的。一级则由安监总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