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北京邮电大学在外省和北京都很知名,而北京交通大学却相对差一些?
我朋友是北交的18届学姐,现在在铁路局实习,待遇好的一匹。现在互联网和通信相当赚钱,另外北邮通信的录取分数特别高,个人觉得在北邮不读通信,就没多大优势,北邮除了通信就没什么厉害的了。
但是北邮的通信确实厉害,可以说跟清华不相上下。北交吃铁路的饭,铁道部当道的时候还算不错,现在铁道部也成了铁路总公司,北交归教育部管,没多少钱.不过北交大交通控制工程在业界说第二,没人敢第一.你们坐的地铁,它的控制系统(CBTC)就是北交开发出来的,这个曾经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另外还有高铁动车运行控制(ctcs 3 ctcs2)北交贡献也很大。可以说在中国铁路发展建设过程中,北交的贡献不可忽视。
结论:北邮出名是在于通信很强,北交不出名是在于大家关注点不在铁路系统。不过总体说来,北邮除了通信比北交强太多,其他就没啥了。
北京邮电大学的知名度确实是高,主要原因是学校的行业特色与专业水平。北京交通大学相对差一些,也是行业发展态势的影响。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的王牌专业是通信工程,他的通信类专业一直是行业内的翘楚。通信行业在近几十年里,一直是引领世界发展的行业之一。40岁以上年龄的人都会知道,最近30年的通信行业发展如何迅速。从固定电话和BP机、砖头样的手机,再到蓝屏手机、彩屏手机、智能手机,通信技术从2G发展到3G4G5G,通信技术每一次巨大变革,都带给世界巨大冲击和发展。
北京邮电大学的另一王牌专业是计算机类,他的计算机类专业在行业也是保持相当的优势。计算机相关的行业在近三十年里,同样也是引领世界发展的行业。第三次工业革命、第四次工业革命、第五次工业革命,哪一次也离不开计算机相关行业的贡献。当前被认为最有前景的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5G通信等,都高度依赖计算机技术的支撑。没有计算机技术的高度发展,这些新兴的热门行业,根本就发展不起来。
所以,北京邮电大学在近几十年一直就是热门行业的代名词,学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就业质量非常好。而且北京邮电大学与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上个世纪90年代,北京邮电大学的录取分数仅次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堪比华东五校和中国人民大学。从那个时候起,北京邮电大学就已经声名远播,俨然是京城高校中的第三。
北京交通大学
再来看北京交通大学,在上个世纪90年代校名为北方交通大学,2003年才改为北京交通大学。学校是铁路类院校的龙头,也是我国交通大学的五朵金花之一。学校的铁路相关的专业,都比较高,比如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车辆工程等,同时他的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也很强。但是与其他院校的同专业相比,也不是很突出。他的这些专业,虽然都很强,但是没有一个是全国最强的。最重要的,北京交通大学没有一个真正提高学校声望的专业或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学校的系统科学评级为A+,全国最高,但是这个学科很少有人知道,甚至好多人都不知道这个学科是干什么的。
近十几年,我国的铁道行业也是飞速发展。普通铁路机车到动车、再到高铁。但是相关的院校却没有多少起色。原有的铁路类院校中有些合并到综合性大学,比如长沙铁道学院合并到中南大学、上海铁道大学合并到同济大学等。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相对来说还能保持特色,但是名气并不是很大了。
北京交通大学不如北京邮电大学知名,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铁路行业的发展态势,不如通信行业和计算机相关的行业。
我是吉林省高考志愿咨询师,我在吉林为高考学子加油。
北京邮电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号称两电一邮。现代社会是计算机互联网半导体信息时代,这个时代信息技术是最大的风头,北京邮电大学他占专业优势,占了前沿科技。北京交通大学是传统产业,好多985的学校比他厉害,名气他比不上北京邮电大学。
道路交通标志设置属于交通运输部门职责还是属于交警部门职责?
交警部门的
《***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发[1986]94号)规定:公安机关对全国城乡道路交通依法管理,包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检验、驾驶员考核***发证、路障管理以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等。但《关于研究道路交通管理分工和地方交通公安机构干警评授警衔问题的会议纪要》(***院办公厅国阅[1993]204号)中规定:公安部门将公路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管理连同原划拨的专项经费一并移交给交通部门。 所以交警部门是不可以任意设置包括限速标志在内的公路交通标志的。同时,根据《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规定》,任何单位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许可,也不得设置非公路标志。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大量的由公安部门设置的各种标志,且没有经过公路管理机构许可,很多地方是***取相对暧昧的态度来处理路政和交警的关系。这里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修改《公路法》和出台《道路交通安全法》时都没有将***院办公厅国阅[1993]204号会议纪要中关于公路标志、标线设置职权转移的内容给予立法上的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