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信息中心是什么单位?
1、省交通信息中心是事业单位,隶属于省交通运输厅,正处级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及交通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协调和服务工作;做好系统的开发、研究、应用工作,为交通系统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制定全省交通通信发展规划和通信管理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审核全省交通系统主要通信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规划、管理、监督和检查交通系统专用通信网及通信业务。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吗?
是参公的事业单位!这是一只代表***在当地具体行使道路交通运输法规的执法队伍。他们路面执法,运输场地执法,负责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负责交通运输违法案件的立案和处理。这支队伍对运输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参公源自于公务员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根据这一概念,申请参公的当然只能是事业单位,所以大家必须认识到一个问题,在国家机构编制管理中,参公了人员的编制依然是事业编制。一般情况下参公都是以单位进行申报,单位符合经批准参公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公管理。
接下来,笔者就***定综合执法机构经批准取得了参公地位,各身份人员是否能够参公进行一点分析。
首先,划入综合执法机构的人员能否参公的问题。原则上人员管理应当符合机构性质,所以,如果划入综合执法机构的人员的编制是使用的事业编制,并且不是工勤人员的,符合参公的前提条件。
其次,事业单位中使用工勤编制,且没有进行过聘干的人员,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排除条件,不具备参公资格,不能够参公,即使划入了综合执法机构,大概率效仿原行政机关消化工勤编制的做法,退一减一,逐步退出历史的舞台。
最后,最复杂,最容易产生分歧的是聘干人员是否能够参公的问题。由于历史上的多种多样的原因,目前有一些单位就存在了一批进入单位时使用的是工勤编制,后面进行了岗位聘用管理的群体,就是所谓的聘干。关于聘干是否能参公的问题,不同的群体对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进行了不同的解释,有认为聘干后就不再是工人,自然取得干部身份的,有认为聘干后使用的还是工勤编制,依然是工勤人员的等等不同的解释,但本质的问题,这些都还是民间解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依然缺少着一种有权解释,都是不同群体出于自身利益的不同解读,有点职业主义的意思。